行业新闻 2022-05-16 09:23:46 作者:
在5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邮政局办公室两部门发文明确将物业纳入防疫体系后,北京市率先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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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显示,5月13日,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物业服务项目疫情防控中从业人员防护的通知》。其中条支出,本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纳入社区防控体系,物业服务企业服从社区统一安排、统一调度指挥和培训指导,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街道(乡镇)、各社区应协助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在防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保障一线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必要的个人防护物品和消毒物资。
第三条指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根据社区防控要求参加物业服务事项之外的集中核酸检测等一线疫情防控工作的,必须要严格执行相关防护要求,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防护装备不足的应向街道(乡镇)、社区申请,街道(乡镇)、社区应给予必要的支持。未经专业培训或未穿戴必要防护装备的从业人员,不得参与风险系数较高、专业性较强的一线疫情防控工作。
而且第四条又再度强调了封控区、管控区和临时管控区的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疾控部门和社区防控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业服务,并力所能及的参加社区安排的有关工作。
《通知》对物业服务方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受疫情影响的地区,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住宅小区管理单位要在街道社区指导下,根据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和防疫要求,积极配合邮政快递企业开展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寄递服务。在满足防疫要求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发放通行证、登记备案等方式,加强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进出管理。封控区域内,原则上只允许开展防控物资、药品和生活必需品的无接触投递,物业服务企业与其他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可要求邮政快递企业投递至住宅小区指定位置,避免邮政快递从业人员与住宅小区内人员直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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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物业服务项目疫情防控中从业人员防护的通知》的原文:
一、本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纳入社区防控体系,物业服务企业服从社区统一安排、统一调度指挥和培训指导,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街道(乡镇)、各社区应协助解决物业服务企业在防疫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保障一线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必要的个人防护物品和消毒物资。
二、各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应按照《关于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0〕15号)各项要求,认真落实“四方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和人员管理,有关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应做到“应接尽接”、核酸检测应做到“应检尽检”,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确保项目所有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同时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和人员力量配备,切实做好相关物业服务工作。
三、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根据社区防控要求参加物业服务事项之外的集中核酸检测等一线疫情防控工作的,必须要严格执行相关防护要求,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防护装备不足的应向街道(乡镇)、社区申请,街道(乡镇)、社区应给予必要的支持。未经专业培训或未穿戴必要防护装备的从业人员,不得参与风险系数较高、专业性较强的一线疫情防控工作。
四、封控区、管控区和临时管控区的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疾控部门和社区防控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业服务,并力所能及地参加社区安排的有关工作。
五、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要按照市、区社区防控组的统一领导,统筹安排检查指导,支持配合属地落实各项防控责任,切实防止交叉感染,降低疫情外溢风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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